临床建议:临床应该避免合用,即使利托那韦停药3天仍然不宜合用( A ) 。临床证据: Katzenmaier等[ 1 ]通过16例健康受试者参与的一个随机试验,考察了CYP3A的不可逆抑制剂利托那韦对CYP3A的抑制后活性(以咪达唑仑作为酶活性指示药物)恢复过程的影响。受试者先服用咪达唑仑溶液( 3mg ) ,然后再服用利托那韦共9天,受试者在第。结果发现,利托那韦的最大抑制力出现在用药后48小时,此时咪达唑仑的清除率为基线水平的。作用机制:利托那韦不可逆地抑制CYP3A ,显著减慢咪达唑仑的代谢,这种抑制作用可持续超过3天。结果发现,与A和C组相比, B组患儿平均需要的咪达唑仑显著减少,内镜满意度更高,镇静作用更深,苏醒时间更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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