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于NHL患者在治疗开始或治疗过程中表现抗拒或治疗后复发的解救治疗。MI NE‐ESHAP方案由两个独立的抢救方案组成,二者有相似的完全缓解率和2年生存率。本方案应用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那些复发患者的有效率。先是用一个IFO为主的方案,接着用一个DDP为主的方案,以取得要么是进一步巩固疗效,要么是再诱导对第一方案失败的病例的效果。经MI NE方案治疗后,取得完全缓解的患者,须接受6个周期的MI NE方案治疗后再给予3个周期的ESHAP方案治疗。当用MI NE方案治疗后无效的患者须立即改用ESHAP方案。Rodriguez等报道该方案的总有效率为69%,其中完全缓解率为48%,中位生存时间为24月。该方案的主要毒副反应为骨髓抑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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